在《雜阿含》裡記載了佛陀開示對段食所當作的一種觀察法,修學佛法者在飲食方面就當保持著「為求脫離險地而納食」,不作沈溺於食物及呆滯於滋味的食蟲。

譬如有夫婦二人,攜帶著獨生兒到外遠行,由於迷失了方向,就陷入曠野險道危難之處。在多日的掙扎下,糧食漸漸告缺,在飢俄困極下,無計可行,於是夫婦二人就商議一番,丈夫即言: 為了求生存,我們唯有將疼愛的兒子殺掉,取其肉食,才能度脫危難,勝過在此三人一同餓死。夫妻二人商量妥當後,在無奈下悲傷地將兒子殺死,委屈地強食兒子肉,這樣才能度過曠野,保存生命。

比丘們﹗你們說那夫妻倆在吞食兒子肉時,有沒有享受的意念呢? 他們絕對不會存有任何吃子肉的快感。 要是能夠如是觀察者則能斷除五欲功德之貪愛。


《雜阿含經》卷15:「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食資益眾生,令得住世攝受長養。云何為四?謂一、麤摶食,二、細觸食,三、意思食,四、識食。

「云何比丘觀察摶食?譬如有夫婦二人,唯有一子,愛念將養,欲度曠野嶮道難處,糧食乏盡,飢餓困極,計無濟理,作是議言:『正有一子,極所愛念,若食其肉,可得度難,莫令在此三人俱死。』作是計已,即殺其子,含悲垂淚,強食其肉,得度曠野。云何?比丘!彼人夫婦共食子肉,寧取其味,貪嗜美樂與不?」

答曰:「不也,世尊!」

復問:「比丘!彼強食其肉,為度曠野嶮道與不?」

答言:「如是,世尊!」

佛告比丘:「凡食摶食,當如是觀。如是觀者,摶食斷知,摶食斷知已,於五欲功德貪愛則斷,五欲功德貪愛斷者,我不見彼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上有一結使而不斷者,有一結繫故,則還生此世。

「云何比丘觀察觸食?譬如有牛,生剝其皮,在在處處,諸蟲唼食,沙土坌塵,草木針刺,若依於地,地蟲所食,若依於水,水蟲所食,若依空中,飛蟲所食,臥起常有苦毒此身。如是,比丘!於彼觸食,當如是觀。如是觀者,觸食斷知,觸食斷知者,三受則斷,三受斷者,多聞聖弟子於上無所復作,所作已作故。

「云何比丘觀察意思食?譬如聚落城邑邊有火起,無煙無炎,時有士夫聰明黠慧,背苦向樂,厭死樂生,作如是念:『彼有大火,無煙無炎,行來當避,莫令墮中,必死無疑。』作是思惟,常生思願,捨遠而去。觀意思食,亦復如是。如是觀者,意思食斷;意思食斷者,三愛則斷;三愛斷者,彼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,所作已作故。

「諸比丘!云何觀察識食?譬如國王,有防邏者,捉捕劫盜,縛送王所……」如前須深經廣說。「以彼因緣,受三百矛苦覺,晝夜苦痛,觀察識食,亦復如是。如是觀者,識食斷知,識食斷知者,名色斷知,名色斷知者,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,所作已作故。」
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」(CBETA, T02, no. 99, p. 102, b18-c27)

 

註:麤摶食:物質糧食。經中有時也譯為段食 (一段一段吃的食物,比如說我們的三餐)。Pali: Kabalinkara aharo. 是指弄成小球型的食物。古印度食物大多是弄成小團的。也許這是名稱的來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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