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叮嚀:

一、本則故事取材自《雜阿含第一○四一經》。

二、對於祭拜或者施食的目的與意義,我們應該要更清楚,用正確的意樂來做。

 

誰來享用祭品?

有一次,佛陀住在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。

這天,一位名叫「生聞」的婆羅門,來竹園請問佛陀:

「可敬的瞿曇!我們婆羅門主張對死去的家人祭拜布施,因為有血緣關係,就能讓他們享用到所祭拜的東西。可敬的瞿曇!最近,有一位很讓我愛念的家人,突然意外地過世了,我為了讓他過得好一些,所以遵循我們婆羅門的教導,對他祭拜布施,但,到底他能不能享用到我所祭拜的東西呢?」

「婆羅門!如果能相應,就享用得到;不相應的,當然就得不到了。」

「可敬的瞿曇!那,怎樣才相應?怎樣是不相應呢?」

「婆羅門!生前做了十惡行,死後往生到地獄、畜生界者,他們就在各自的新世界裡生活,依著地獄、畜生界的食物活命,這種情況就是不相應。不相應的地獄與畜生界眾生,是享用不到祭拜布施的食物的。

婆羅門!生前做了十善行,死後往生到天界、人間者,他們也各自在新的世界裡生活,依著天界、人間的食物活命,這種情況也不相應。不相應的天界與人間眾生,也享用不到祭拜布施的食物。

婆羅門!只有生前做了十惡行,死後往生到餓鬼界成為餓鬼眾生,這類才相應。餓鬼眾生,可以依著餓鬼世界的食物生活,也可以享用親朋好友所祭拜的食物。」

「可敬的瞿曇!如果那位很讓我愛念的家人,不是往生餓鬼界,那,我所祭拜的食物,誰能享用?」

「婆羅門!那就由你過去往生餓鬼界的其他親朋好友享用了。」

「可敬的瞿曇!如果我沒有任何親朋好友往生餓鬼界,那,我所祭拜的食物,誰能享用?」

「婆羅門!在眾生那麼長遠的生死流轉中,要說都沒有任何親朋好友在餓鬼界,那是不可能的。婆羅門!況且,重要的是,布施的人,不會沒有回報的。」

「可敬的瞿曇!布施的人,會有什麼回報?」

「婆羅門!如果生前能夠布施錢財、房舍、日用品給沙門、比丘等以乞食為生的出家人,或者其他婆羅門與窮困人家,那麼,即使他生前因為做了十惡,以致死後往生在畜生界,也能在畜生界中,享有比較好的生活境遇。如果生前做了十善行,死後往生於天界、人間,則能在天界、人間中,享有比較好的物質環境。」

「太稀有了!可敬的瞿曇!太神奇了!可敬的瞿曇!布施的人,能有這樣的福報!應當布施,應當信心布施!」聽了佛陀這樣的解說,生聞婆羅門大為歡喜,對佛陀能給他清楚的解答,則深表讚歎,因而歸依了佛陀、佛法、僧團,並請求佛陀,讓他終生為在家佛弟子。

 

原文

《雜阿含經》卷37:「

如是我聞:

一時,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。

時,有生聞梵志來詣佛所,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瞿曇!我有親族,極所愛念,忽然命終,我為彼故,信心布施。云何?世尊!彼得受不?」

佛告婆羅門:「非一向得。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,得彼地獄眾生食,以活其命,不得汝所信施飲食;若生畜生、餓鬼、人中者,得彼人中飲食,不得汝所施者。婆羅門!餓鬼趣中有一處,名為入處餓鬼,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,得汝施食。」

婆羅門白佛:「若我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者,我信施,誰應食之?」

佛告婆羅門:「若汝所可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者,要有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中者,得食之。」

婆羅門白佛:「瞿曇!若我所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,亦無更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者,此信施食,誰當食之?」

佛告婆羅門:「設使所為施親族知識不生入處餓鬼趣中,復無諸餘知識生餓鬼者,且信施而自得其福,彼施者所作信施,而彼施者不失達嚫。」

婆羅門白佛:「云何施者行施,施者得彼達嚫?」

佛告婆羅門:「有人殺生行惡,手常血腥,乃至十不善業跡……」如淳陀修多羅廣說,「而復施諸沙門、婆羅門,乃至貧窮、乞士,悉施錢財、衣被、飲食、燈明、諸莊嚴具。婆羅門!彼惠施主若復犯戒,生象中者,以彼曾施沙門、婆羅門錢財、衣被、飲食,乃至莊嚴眾具故,雖在象中,亦得受彼施報,衣服、飲食,乃至種種莊嚴眾具。

「若復生牛、馬、驢、騾等種種畜生趣中,以本施惠功德,悉受其報,隨彼生處所應受用,皆悉得之。婆羅門!若復施主持戒,不殺、不盜,乃至正見,布施諸沙門、婆羅門乃至乞士錢財、衣服、飲食,乃至燈明,緣斯功德,生人道中,坐受其報,衣被、飲食,乃至燈明眾具。

「復次,婆羅門!若復持戒生天上者,彼諸惠施天上受報,財寶、衣服、飲食,乃至莊嚴眾具。婆羅門!是名施者行施,施者受達嚫,果報不失。」

時,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從坐起去。」(CBETA, T02, no. 99, p. 272, b8-c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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